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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最新)

发布时间:2024-08-19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1、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设备,责令限期拆除;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处罚措施,以确保资源开采的合法性和环境保护。首先,对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行为,根据第四十条,相关部门将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和矿产品,罚款额度在二千元至十万元之间。若造成严重破坏并触犯刑法,将面临刑事责任。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于2000年12月2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21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这一法规的出台,旨在规范和管理本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以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4、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探矿权的转让规定在第四章中详细阐述。探矿权人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后,若需转让,须依法获得批准,允许将其权益转让给他人,这是第三十三条的主要内容。

5、第四条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合资、合作或者独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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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于2000年12月2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21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这一法规的出台,旨在规范和管理本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以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维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地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在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开采活动需首先向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获取采矿许可证。特殊情况如工程建设项目内的建材开采、公益建设、生活自用和抢险救灾等,无需办理采矿登记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为了规范和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矿产资源管理,本条例旨在保护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权益,维持良好的矿业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地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条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2年3月23日的第27次会议上,对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内的十九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正。其中,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进行了部分修订。在修订内容中,首先删除了原条例的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这意味着相关条款不再适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于2000年12月2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21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这一法规的出台,旨在规范和管理本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以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2、为了规范和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矿产资源管理,本条例旨在保护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权益,维持良好的矿业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地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条款。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2年3月23日的第27次会议上,对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内的十九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正。其中,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进行了部分修订。在修订内容中,首先删除了原条例的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这意味着相关条款不再适用。

4、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在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开采活动需首先向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获取采矿许可证。特殊情况如工程建设项目内的建材开采、公益建设、生活自用和抢险救灾等,无需办理采矿登记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5、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探矿权的转让规定在第四章中详细阐述。探矿权人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后,若需转让,须依法获得批准,允许将其权益转让给他人,这是第三十三条的主要内容。

6、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实行严格的区块登记制度,由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审批并颁发勘查许可证。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了特定类型的矿产资源外,其余矿产资源的勘查需由自治区审批。国家和地方财政出资的勘查项目,探矿权申请人的确定由合同或相关法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