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山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环保矿长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地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认真学习和执行各级环保部门关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第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铁矿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铁矿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要在已有法律条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矿区环境的特点,建立起符合我国国 情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这一体系应覆盖矿区发展的全过程,对新 上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采矿山的环境保护和报废矿山的环境重建都应给出明确的法 律规定。
煤矿管理制度的大纲有哪些?
1、归纳总结和确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安全理念和安全价值观,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通过开展安全理念的宣传、灌输和教育,不断提高渗透力,扩大影响力,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
2、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3、第六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七条 煤矿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保证教育培训经费,其中安全培训投入不低于40%。鼓励企业优先录用技工学校或中专煤矿专业毕业生。
4、实行分类管理,对设备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管理。 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保养工作。 建立旧件回收制度,搞好旧件修理复用,修好的备件要交备件库另册登记入帐。
5、以此大纲为基础,编撰了《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配套教材: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材》,这本教材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我国煤矿行业环境特殊,地质条件复杂,灾害频发且分布广泛,矿井条件变化无常,安全生产管理任务艰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矿山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矿山的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章、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对职工进行三大规程的学习、考核,并落实到现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办公室岗位职责 对本部门的所有工作负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检查本部门运行情况,确保符合整体运行体系的要求,防止潜在的不符合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起草制订本部门工作制度和规范,管理并完成本部门的各类文件、记录和报表。组织本部门员工按规定和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