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详情
重要性与方针国有重点煤矿作为煤炭工业的核心,其安全关乎国家经济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鉴于严峻的安全形势和重大隐患,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目标是降低事故率和死亡率,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局(办)、监察厅(局、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以及总工会,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并监督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当前,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是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19条再次明确指出,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必须设专用回风巷。
三是为贯彻《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进煤矿支护方式改革,督促广德、宣州两处煤矿按规定开始在采煤工作面率先使用了金属液压支柱,一批煤矿的掘进巷道也正在改用非木支护。为了加快推进步伐,12月10日组织召开了由四个产煤县市区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所有煤矿矿长参加的全市煤矿支护改革现场会。
煤矿班组的安全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接班。 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工作地点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班组长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目前,煤矿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存在诸多问题,其表现现象首先是班组长参加脱产培训人员少、次数少,有的甚至没有参加过一次安全培训,主要原因一是煤矿企业认识不足,认为班组长作为班组核心,生产骨干脱产后会影响生产,二是个别班组长只顾眼前利益,认为脱产培训期间收入降低而派人冒名顶替培训,甘冒违章违法风险。
煤矿企业需建立一系列严格的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涵盖班前班后会、交接班、安全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学习培训、安全承诺、民主管理、绩效考核等(第九条)。这些制度的制定需经过职工大会讨论和工会协商。
第四十二条 明确指出,各级地方政府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扮演着关键角色,他们负责依据本规定对煤矿班组的安全建设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指导。
煤矿企业如何抓好区队班组安全建设
首先,煤矿企业必须建立明确的区队和班组结构,制定定员标准,确保每个班组的基本配置。班组长作为关键角色,需以身作则,强化现场作业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无虞(第七条)。
第五条,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核心责任方,应围绕班组建设建立各项制度,确保资金投入,保障职工福利,并推动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区队(车间)作为直接管理层面,负责日常管理以及员工的业务培训,确保班组工作的有效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接班。 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工作地点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班组长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要健全制度,从严管理,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检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安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建立健全设备,材料供应和维修质量的的责任跟踪机制。要强化区队班组基层管理,深入推进三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是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重要内容,而班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搞好班组安全管理必须切实解决班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落实好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才能真正切实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