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管理...
第四条 凡驻贵阳市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营业用房和住宅建设,应纳入综合开发、统一建设轨道,在经市政府批准的住宅小区规划或街坊建设规划的指导下进行。除2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建设和符合规划要求的“填平补齐”项目外,不得“见缝插针”,分散修建。
第九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部门提出使用计划,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同级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自治区财政部门会同自治区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部门制定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
填写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附上详细的企业项目情况。 提供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详细说明,包括实施过程和效果。 必须有省级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掺渣检监分析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以证明产品的合规性。 企业需要提供不破坏资源、不造成二次污染的证明,确保环保要求的达标。
申报及认定程序第八条 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行由企业申报,所在地市(地)级人民政府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初审,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审定的制度。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每年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具体时间安排。
综合资源再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免税政策:根据财税[2008]156号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以及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等货物,可享受免税优惠。此外,污水处理劳务也纳入免税范围。
2、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按其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2009年为70%,2010年为50%)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一)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公告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法律分析:2020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有限公司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注:有限公司指:企业新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公司或是子公司均可享受企业增值税:企业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50%——70%(地方留存为50%),增值税可享受增值税总纳税额的25%——35税收奖励。
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简述新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采取的措施。
1、力争提供可供开发利用的大型矿产地2至3处,提交新普查评价基地3至4处;计划投资10亿元资金对新疆境内有色金属资源有效收购、整合和规范有序的资本运作,把铜、镍、黄金、铅锌及稀有金属建设成大规模、新技术、环保型的现代化产业集群。
2、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西部大开发和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实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新疆是个资源型省区,矿产资源具有分布广、矿种齐全、配套程度较高、部分矿种储量大、质量较好以及拥有少数特色矿产等特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
3、循环经济及其特征表明其是一种先进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是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矿产资源的开发,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也相当严重,长期以来矿业沿用的是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式经营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
4、煤炭是我国主要能源,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资源保证。然而长期以来,在煤炭资源立法、执法以及管理体制方面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使煤炭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本文在列举我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5、加强环境意识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 公众的环境意识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方式有极大影响,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社会基础还相当薄弱,尽快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其意义十分重大。
6、⑴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实行全流域的统一管理与开发;⑵加大对长江水能资源的开发;⑶疏浚河道,提高流域的通航能力;⑷进一步改善流域内生态环境;⑸发展特色旅游业。资源开发 考点要求:分析区域能源资源或矿产资源开发的区位优势与劣势;说出区域在能源资源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相应的对策。
(二)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统筹协调,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开发利用_百度...
二是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从严控制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综合利用标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落实相关管理政策,加强重点开采区内矿产资源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严格控制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不具备条件地区新增资源开发项目建设。
同时,《规划》也是一个环境规划,通过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促进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什么叫资源综合利用?
1、中文名称:资源综合利用英文名称:integrated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定义1:对自然资源各组成要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开发利用过程。应用学科:地理学(一级学科);资源地理学(二级学科)定义2:以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对自然资源各组成要素进行的多层次、多用途的开发利用。
2、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3、资源综合利用是指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高效的方式,将废弃物、废旧物资等进行回收、再生、利用,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减少浪费的一种行为。这种利用方式不仅有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还能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资源综合利用,是指在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中,对共生和伴生矿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和有效利用。这种做法旨在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它不仅关注矿产的主产,还关注那些在开采过程中相伴产生的次生资源,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将其转化为有价值的副产品或能源。
5、采矿权人和相关单位通过科学的采矿方法和先进的选矿工艺,将共生、伴生的矿产资源与开采利用的主要矿种同时采出,分别提取加以利用。同时,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综合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保护环境,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及相关活动的,必须遵守本条例。